阀门管理
1 阀门保管
1.1 阀门入库时,库房保管人员应根据供货合同,参照铭牌上的主要内容进行登记。试验合格的阀门应有试验记录和标记,库房应建立阀门台帐和发放登记。
1.2 入库的阀门,应根据规格、型号、材质分类摆放,不得混放。对摆放有特殊要求的阀门,应按要求采取措施。
1.3 对于退库的阀门,应重新登记,并根据领用时间的长短和现场的保管情况,确定是否重新进行复验。
1.4 阀门的存放,应有有效的防护,防止锈蚀和损伤。
1.5 外露的阀杆应涂油脂进行保护,阀门的内脏、法兰密封面和螺栓部位应涂防锈剂进行保护。
1.6 阀门的启闭件和阀座密封面应涂工业用防锈油脂,但对塑料、橡胶密封面严禁涂防锈剂。
1.7 阀门在保管运输过程中,严禁将索具直接拴绑在手轮上或将阀门倒置。
l.8 入库存放时间较长的阀门,应对脱落的色标进行补刷。
2 阀门资料管理
2.1 阀门应有出厂合格证。对于高压阀门、合金钢阀门及特殊阀门还应有产品说明书,以及合同与本规范所规定的补充试验合格证明。
2.2 经试验合格的阀门,除做好标记外,还应有试验记录。安全阀的定压及合同提出的附加试验,也应有试验报告,并有责任人员签字确认。
2.3 检查阀门时,如发现实物与铭牌、标志及色标不符,应经有关部门研究确定,并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予以保存。
2.4 对于试验不合格的阀门,应做好标记和记录,以作为退货或其他处理的凭证。
2.5 试验合格的阀门,在领用进应将有关资料交施工技术负责人保存